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级学生智能手环统一召回固件升级的通知
2017年12月08日 09:43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智能手环的使用效果,对目前手环中存在的数据不稳定、丢失、不准确等情况进行改进更新,经教务处、学生处、信息中心、教师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对2017级学生配发的智能手环进行统一召回固件升级。

一、 召回对象

2017级学生配发的智能手环,其他不用

二、 召回地点

两校区信息中心办公室

南山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17;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602

三、 召回时间

2017年12月13日前,

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1:30,14:30-17:00

四、 召回返还

固件升级后的返还时间和联络,由信息中心具体通知班级负责学生

五、 注意事项

1. 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齐、装好,并在包装内外均留好联系人信息:学院、班级、负责学生姓名、联系电话,由班级负责学生统一交回;

2. 交回前请学生自行上传好相关数据,固件升级后原有数据将会抹除;

3. 因手环外观一致,不便区分,建议各班在统一收齐时,每位同学在自己的手环上贴好标签,便于之后分发,物归原主。

六、 其他要求

各学院借此机会进一步加强学生使用智能手环的教育引导,重点强调说明以下五个方面:

1. 从人才培养的高度,和学风建设的角度,强调手环使用对同学们健康身体,阳光心态的重要作用,鼓励同学们要在大学里养成健康管理和时间管理两个终身受益的习惯;

2. 正确使用,禁止作弊,学校对清理出来的作弊数据,情节严重者将严格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给予处分;

3. 爱惜手环,注意保管,因个人使用不当损坏和丢失的,要继续完成大学体育课程,需自行付费购买(购买办法信息中心正在制定中);

4. 根据教师教育学院建议,因大学体育课程未按原有班级建制开设,不同老师的科目考核标准很难统一,考核成绩缺乏可比性,所以暂时从下学期开始,大学体育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但要获得综合奖学金,体育测试依然要达到合格(《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四款)

5. 请同学们通过辅导员和体育课老师向学生处和教师教育学院积极反馈手环的使用意见和建议。

学生处

2017年12月7日

上一条:(渝人社发〔2018〕43号)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下一条:【阅享讲坛】二师学风系列讲座(第1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