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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课 因天气原因不宜在室外教学的管理规定

编辑: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2-03-18 19:31    浏览次数:

 

为明确公共体育课不宜室外教学情况的认定,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质量,部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不宜室外教学的认定

1.上课时正在下雨,且明显影响室外教学活动。

2.教学场地湿滑或者有明显积水。

二、不宜室外教学的处理

因天气正在下雨不适合室外教学时,应该委托班长或者体育委员告知同学;

天气允许而场地湿滑时,应尽可能根据项目的特点安排没有危险性的活动;

确实因为场地不适宜室外教学的,教师应集中到场学生说明课程变更及安排;原则上不得将场地湿滑作为教师上课时不到课堂的理由;

场地不宜组织教学,但学生要求或者自觉练习时,教师须进行指导(非组织教学);

根据教研室安排,每学期安排1—2次理论或者体育欣赏。

三、不宜室外教学的预案

1.教研室在开学前,统一准备2次雨天教学计划及方案。

2.教师做好理论教学或者室内教学准备工作。

四、其他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