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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式实训室管理规定


访问次数: | 更新时间:2017/12/06


参与式实训室是进行主体参与、合作探究等创新性教学的实训场所。为加强参与式实训室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训中注意轻拿轻放及安全、合理摆放活动桌椅,应注意桌尖朝向、避免造成碰撞伤害。

二、实训中如需进行成果展示,须在指定区域按要求进行,不得在其他区域使用图钉、双面胶等有损墙体、黑板的器物。

三、实训结束后,须及时清理实训产生的展示成果、废弃材料等,将桌椅板凳回归原位。

四、实训人员离开时须进行检查,确认门窗、电灯及多媒体、空调等均已关闭。

五、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移动桌椅搬出实训室;如需外借,应填写《教师教育学院实训室器材借用申请表》提交实训室管理员,经批准后方可外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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