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依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入职人员相关时间认定及转正流程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对以下5位试用期满同志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学历学位 |
岗位 |
拟定专业技术职务 及等级 |
填表 类型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纪谦玉 |
博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岗 |
讲师(专技十级) |
附件2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史明艳 |
本科硕士 |
专任教师岗 |
教授(专技四级) |
附件2 |
3 |
学前教育学院 |
瞿巧玲 |
硕士研究生 |
辅导员 |
助教(专技十二级) |
附件1 |
4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刘成 |
博士研究生 |
专任教师岗 |
讲师(专技十级) |
附件1 |
5 |
功能性食品协同创新中心 |
胡甜甜 |
博士研究生 |
专职科研岗 |
讲师(专技十级) |
附件1 |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认真总结试用期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交所在部门评议;
2、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由所在单位根据考核对象平时工作等方面的表现,集体研究,在材料上填写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将考核确定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拟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
5、学校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所在部门的考核意见,研究是否同意按期转正并聘任相应职务。
6、若考核不合格,将调整被考核人的工作岗位。
三、相关事项:
请相关部门于4月22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考核,并将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照片和本人签字)报人事处。
联系人:唐慧 联系电话:61638809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试用期满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人 事 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