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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用党章”系列文章(仲祖一至四)

作者: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16/05/16 00:00:00 属于:学习辅导
   

仲祖一: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遵循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党章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在不同历史时期,党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从严治党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但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只有以党章为准绳,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只有严格落实党章,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成果。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不遵守党章、不贯彻党章,全面从严治党就没有出发点和落脚点,就会带来严重后果,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典型的例子,比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是怎么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走到人民的对立面上去的?他们自认为身居高位,谁也管不了,在他们眼里,哪里还有党章,哪里还有规矩?正是这个原因,他们与党离心离德、结党营私、卖官鬻爵、为所欲为,最终倒在反腐铁拳之下,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其结局可悲,其教训深刻。现实中,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党章意识不强,不了解党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有关。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组织也好,个人也好,对这些现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党章,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原因,切实解决管党不够全面、治党不严不实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具体地说,就是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党章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强约束力。按照党章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全面,核心在从严,重点在治吏。根本在全面,就是要把党章要求具体落实和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党章作为最根本的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核心在从严,就是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精神,对不符合党章要求的,严肃查处惩治,使“严”成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最鲜明的特点。重点在治吏,就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章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章没有特权、执行党章没有例外,让领导干部知所为知所不为,以自己的行动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骨干作用和在党员、群众中的示范作用。

仲祖二:领导干部要做践行“三严三实”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领导干部要求的新概括新提炼,表明了当代共产党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自觉和价值追求。

领导干部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能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领导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理论上弄通、思想上搞清、行动上落实、工作上创新,争做践行“三严三实”模范。

做践行“三严三实”模范,就必须深刻把握“三严三实”内涵。“三严三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三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自警自省的审慎,是执守纪律的敬畏,是坚持原则、崇尚道德的觉悟;“三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是求真务实的精神,是当官敢担当的态度,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追求。脱离“三严”,就会信仰迷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最终失去凝聚力、战斗力;脱离“三实”,就会违背现实、图做虚功、贻误事业,甚至失去民心、失去执政基础。“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知与行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其中,“三严”是根本、是出发点,“三实”是目标、是落脚点。唯有将“三严”内化于心,才能真正结出“三实”之果。

做践行“三严三实”模范,就必须躬身实践“三严三实”。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做“三严三实”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才能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全社会践行“三严三实”的标杆。严以修身,就要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永远不忘共产党人为什么而出发,永远不丢掉共产党人的灵魂;严以用权,就要牢记权力的本质,坚定人民立场,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以律己,就要把廉洁作为从政底线,管住手、管住腿、管住嘴,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谋事要实,就要力戒浮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信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制定超越阶段的目标、不做不切实际的事情;创业要实,就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要坚守正道,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

做践行“三严三实”模范,就必须坚持一辈子。毛泽东同志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践行“三严三实”同样是这样,一阵子、一件事严和实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件件事都严和实。这就需要不断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使之涵养为品格、习惯。领导干部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价值追求,把“三严三实”作为人生必修课,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慎独慎言慎微,自重自省自励,始终把持住心的方向,做到一辈子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仲祖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愿景越光明,使命越艰巨,越需要党坚强有力的领导。现如今,我们党有8700多万党员,如果每名党员都合格,那将是一支强大的力量。

“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每个党员入党之后始终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个课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界定共产党员合格的标准?一是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义务、权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二是以群众为评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谋实事、解难事,力求做到群众满意;三是以实绩为检验,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

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贞不渝。理想信念是灯塔,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虔诚而执着,忧党忧在深处、担当担在难处、守土守在实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践行根本宗旨,保持公仆意识。我们党的力量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共产党员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才会真正做到亲民爱民、富民惠民,才会真正做到甘当公仆、无私奉献。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坚持深入实际,主动问计于民,不会高高在上;有了公仆意识,就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服务群众,不会自说自话;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做人清正、为政清廉,不会以权谋私。每名共产党员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秉持严实作风,夯实成事根基。“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三严三实”是党员安身立命和干事创业的根本法度,也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每名党员要以“三严三实”为行为规范和人生律条,做人做事在严上要求、在实处着力,通过不断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将“三严三实”涵养为品格、习惯、作风,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达到“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仲祖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

我们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党坚持不懈地丰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实践,依靠和通过民主集中制,集中全党的智慧力量,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党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矛盾和问题就会滋生蔓延,党的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

总的看,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领导班子屡屡出现家长制、“一言堂”的现象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置之不理。一些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重视不够。这些问题和现象,对党和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切实做到“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要严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懂规矩、守纪律,集体讨论时可以畅所欲言,决定一旦作出,就必须无条件执行,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更不能公开发表不同意见。要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意识,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干好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民主集中制贯彻得怎么样,关键看领导干部做得怎么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表率、树标杆,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决策、办事,带头维护中央权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防止和纠正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