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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实施细则

2016年04月12日 14:01 来源:科研处 浏览:

一、成立学术研究风气建设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主任,以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委员会,负责全院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工作。学校二级单位成立学术研究风气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工作,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术研究风气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加强科学精神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自我约束教育。学校加强教师岗前培训,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教职工学习范畴。建设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防控机制;建设事前预防与事后惩处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

三、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的浮躁风气和行为,把优良学术研究风气内化为自觉行动。教师要通过入学教育、专题讲座、论文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并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作风感染教化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四、切实改进评价考核导向。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体现重创新和贡献的导向,全面考察师德、教风,防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机械挂钩的倾向。

五、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取证。

六、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建立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职称申报成果责任制度、论文投稿重复率审查制度等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切实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七、强化全方位监督和约束。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的方针,把监督作为加强学术研究风气和科研诚信的防腐剂。提倡同行监督、组织监督,倡导不论何人发现或有正当理由怀疑他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均有责任进行投诉。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要督察督办,公正处理。对已经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要公开事实和处理结果。

八、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学校接到举报材料后,由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组,从学术角度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提出调查意见,并向当事人公开。如有异议,当事人可提出异议投诉。调查期间,举报人、被举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调查过程应严格保密。

九、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要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同时,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专家组调查意见和有关政策做出处理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方式包括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延缓职称或职务晋升、解除职务聘任、撤销攻读学位资助等,对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举报人进行了恶意的或不负责任的举报,应对举报人进行相应的教育、警示、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年定期对1~2个二级单位进行学术研究风气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在学校科研处网站开辟学术研究风气建设专栏,公布学术研究风气建设与定期检查报告,及时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其中处理结果必须保留3个月以上。

上一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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