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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22年01月13日 10:47 来源: 浏览: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2),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组织具备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结合《公告》和《指南》要求,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申报工作。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主要事项及学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申请人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各学院具有博士学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获得2019、2020年重庆市社科规划博士、培育项目的教师必须申报。

     三、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注意事项:

     1、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2、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不在国家社科基金类别中申报,请关注科技处组织全国教科规划课题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通知。

     3.二级学院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要审核项目研究方向是否与学科专业发展基本一致。项目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附件6)。

     五、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科技处将结合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通知精神,组织材料报送、推荐申报、实行专家指导资助和国家级项目培育资助立项。申报者在2022年2月18日前将申报电子版(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发送至科技处邮箱,文件名“张三+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电话”。科技处组织评审后,将通知获得本次推荐资格的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

     2、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打磨后,2022年3月7日提交电子最终稿,并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请注意,申报者必须发送所有电子材料到科技处指定邮箱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科技处通知申报者打印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市社科规划办对材料的规范性要求很高,未经学校审核的材料不能报送。电子材料《申请书》和《活页》按“学科+姓名+申请书”和“学科+姓名+活页”命名文件,连同《汇总表》发科技处邮箱

     3.申报者自行打印申报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需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填写的地方已由科技处填好,请下载本通知附件3。纸质材料2022年3月16日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二级学院将附件6填好后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上报,未经二级学院汇总的成果不予审核报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办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者注意上述通知节点,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瞿老师 61638817

     邮箱地址:dep_kyc@cque.edu.cn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6: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选题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技处

2022年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2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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