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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

2021年04月23日 09:00 来源: 浏览:

各学院、部门:

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8日—7月1日

二、申报类别

科普活动项目和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两类(详见附件1)。

三、资助方式

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

(注:经咨询市科技局确认,是完成任务后申请该项目。)

四、资助强度

1.科普活动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2.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别组织评审,重点项目未申报成功的不纳入一般项目。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所明确的方向类别,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2.学校推荐申报同一类别的科普项目不超过1项。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我校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达到社会信用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4.项目负责人和学校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5.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六、申报方式

1.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申报(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8日9:00-7月1日18:00。因本项目限项申报,可能涉及校内推荐评审,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表实行网上在线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不再提交纸质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学校提交”的流程操作。一旦学校正式提交,市科技局将不予修改、退回。

3.请项目负责人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填写完成项目基本信息后,在“附件”中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合作协议书”材料。上述材料可在学校OA系统“工作流程-新建工作”中申请用印。

七、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承诺申报项目开发及应用中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八、咨询电话

(一)申报业务咨询:

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67511205

(二)校内申报咨询:

项目拓展与成果转化中心:张涛 61638715

附件:

1.2021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专项申报表(模板)

3.科普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教学科研平台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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