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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4日 08:53 来源: 浏览:

各单位、部门: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该项目限项,我校申报数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申请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5万元。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将《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dep_kyc@cque.edu.cn,文件名“张三+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手机号码”,纸质材料3份,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打印、左侧装订。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2217: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61638715;

邮箱:dep_kyc@cque.edu.cn;地址:南山校区办公楼202。

附件1: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开题报告

附件5: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6: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科技处

2021年3月4日

上一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教学科研平台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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