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促进重庆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事业的发展,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事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申报者必须依据《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根据研究专长和基础,选取不同视角和切入点进行研究。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二、资助强度
本次课题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本专项课题。
四、申报程序及课题管理
1.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教研网”首页的“规划办”栏目,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然后登陆选择“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申报通道进行填报。
2.本次课题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管理。
3.本次专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3年,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联系人:瞿思佳 联系电话:6163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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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