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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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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2024-12-06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课堂人才培养主渠道和主阵地功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重二师发〔2024175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修订》(重二师发〔2024174号)文件精神和以下要求,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课堂教学质量保障。

一、对教学单位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开展帮扶

各教学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教师的监督、管理,单位领导必须深入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具体问题;针对课堂教学组织情况和课堂教学效果开展专项“自查”,对于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及时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学校也将组织专项抽查,充分把控课堂教学质量。

(二)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督”“导”

各教学单位需充分发挥教研室、课程组等基础教学组织教学督导的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院级教学督导相关工作,帮助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和新上岗教师把好教学关,加强对各基层教学组织集体备课和团队建设的指导。加强对教师的引导和教育,鼓励教师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反思课堂教学、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加强教学管理队伍信息安全监管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数据安全工作,明确教学管理各环节分管人员的数据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数据安全意识,提升处理敏感信息时的保密意识,确保数据不泄露,保障命题保密、试卷交接、成绩登载等重要教学环节的信息安全。

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明确教师课堂教学主体责任

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学工作的要求,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不断强化和坚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教师应增强责任意识,严肃教学纪律,严格调停课程序,主动防范教学事故的发生。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明确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要求

教师在课堂上要仪容端庄,服装整洁,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不得身着暴露服饰、拖鞋上课,教室内不得吸烟。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板书规范美观;教师授课应携带教案、教材、学生名册等,提前5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主讲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把握课程教学的深度、广度和重点、难点。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应尽量把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三)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和监督

教师要提醒、督促学生上课必须携带课本、笔记本和文具,做到专心听课、认真做笔记,引导师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发言,学生不得睡觉或谈笑喧哗,对课堂 “低头族”要特别予以关注和提醒。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注意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的于课后向教学单位反映。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教师可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四)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教学改革

根据教学内容,合理选用启发式、案例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课堂讨论要有充分的准备,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要加强引导和启发,围绕论题中心开展讨论。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论辩能力,鼓励发表不同的学术观点,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一些错误的观点,教师应有明确的意见,但要充分说理,循循善诱。教师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注重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使课堂的相融相通。同时,教师应主动围绕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评价方式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注重教学实效。上课结束后应做好小结。

(五)做好答疑并认真批改作业

任课教师应认真准备,定期做好学生的辅导、答疑工作。原则上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应安排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中辅导。在辅导答疑的过程中,应重视因材施教,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的学生。对于期末需要集中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在考前进行集中答疑。辅导答疑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

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应细致认真,注意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书面记录,并按一定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学生作业原则上应全部批改,少数作业量大、人数多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原则上不少于总量的1/3。对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作业或发现抄袭应令其重做。对缺交或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适当扣除其该项成绩。

三、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上课考勤管理

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上课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旷课1学时计算。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坚决不允许找人替课等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班班长(学习委员或纪律委员)负责班级学生考勤,并在考勤簿上登记,由任课老师签字确认。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应抽查考勤情况和检查考勤记录。各班辅导员负责管理学生考勤统计。每周将考勤统计结果报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交所在学院领导,对缺勤学生及时处理。每学期新课结束前,负责考勤的学生应当将考勤情况报任课老师。

“一学期内一门课程旷课累计达20学时者”或“因事假缺课累计达本学期该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因病假缺课累计达本学期该门课程学时数二分之一者”取消该学生该课考试资格。对一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一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含)以上的,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二)遵守课堂秩序规范

上课必须携带课本、笔记本和文具,做到专心听课、认真做笔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发言,不得睡觉或谈笑喧哗。要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要尊敬老师,讲究文明礼貌,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不得在课堂上睡觉。除教学需要外,上课时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任何教学场所,更不得在课堂上吃东西。穿着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奇装异服等进入教室。实践实训教学过程中按规范和要求着装。不得在任何教学场所吸烟。下课后清理并带走各种杂物和垃圾,保持教学场所清洁卫生。

(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参加考试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处理。

优良的教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良好的学风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教学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我们期望广大师生能够自觉自律,从个人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共同营造一个优良的教学和学习环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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