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2024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核对学期任务
1. 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核对,其中预留课程的名称须具体化。上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核对所有字段,特别注意课程编码、学位课标识、课程性质,确保教学数据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停教学任务,已调停的需尽快查漏补缺,做到“应开尽开,应补尽补”,凡发现因没有及时核对教学任务影响毕业审核的,将计入二级学院考核扣分项目);开课学院主要核对课程编码和学时,特别注意相同要求的课程在不同学院开设时的统一性。
2. 教务处于12月4日前生成开课计划,学院自行下载开课计划,安排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学时、教室功能区等必填字段)。
3.系统操作详情请参阅《教务系统排课步骤说明》(附件1)。
二、安排任课教师
请各学院根据开课计划在系统中安排教学任务,在安排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校行办〔2012〕239号)中“教师任课资格”的要求安排任课教师。涉及到“新开课”“开新课”的学院需在1月6日前将汇总名单(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完成试讲审核工作,并于1月11日前将相关“开新课”和“新开课”听课记录(附件3)和审批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系统中任课教师严禁为空,教学任务下达后严禁随意更改。
2.系统录入教师任务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并反馈特殊需求教师情况记录表(附件5)至109教学服务大厅,教学任务表(PDF版)发送至邮箱lihy@cque.edu.cn,各学院严格控制特殊需求教师数量,原则上3-5名。
3.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课表编排相关原则》(附件6)。
三、排课注意事项
1. 2024年春季学期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次为上午4节课,下午4节课,晚上2或3节课,周五下午为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或其他实践活动。
2. 通识选修、辅修、微专业上课时间:学校通识选修课、辅修课、微专业统一安排在周一9-10节、周四9-10节,辅修、微专业也可安排在周四下午7-8节(此时间不安排任何其他专业课)。
3.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每学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排课的教授(副教授),须提出申请,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备案。如需安排多位教师共同讲授同一门课程,学院须细分每位教师承担的授课学时和授课内容,由开课学院按照节次录入每位教师对应的上课时间(周次、节次)和上课地点。
4. 实验课课时根据培养方案严格执行,系统安排任务时,若理论含实践的课程需分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安排开课,操作时需要拆分通知单,否则影响后续自动排课及成绩录入。
5. 排课过程中注意避免教师和教室冲突,确保安排的教室能容纳相应班级学生,鼓励小班教学,普通班额50-60人,操作性较强的课程班额30-40人。如果教师两校区上课,请预留转换时间。
6. 2024年春季学期美术学院专业课行课时间详见附件7。
7. 如确因特殊原因,在开学前需要变更教学任务的,请与教务处联系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开学第一周星期五将开放课表调整权限,统一调整;在开学第二周后需要变更教学任务的,请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表调整申请表》,报教学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教务处调整。
8.预排下期课表的日程表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时间 |
工作要点 |
责任单位 |
12月1日前 |
核对开课任务,微调执行计划 |
各学院 |
12月1日-12月4日 |
生成开课计划 |
教务处 |
12月4日-12月12日 |
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大学体育,反馈教学任务表和特殊需求教师情况记录表(附件5) |
各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
12月13日-12月14日 |
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 |
人工智能学院、外文学院 |
12月15日-12月18日 |
公共机房(对机房有要求需提前告知) |
教务处 |
12月19日-12月24日 |
各学院实验课 |
各学院 |
12月25日-12月29日 |
理论课 |
教务处 |
12月29日-1月8日 |
核查、调整课表 |
各学院 |
1月9日 |
发布课表,告知师生 |
各学院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计划微调审核:余新宇(61638064)
开课排课选课:黎海燕(61638073)
附件:1.教务系统排课步骤说明
2.新开课(开新课)情况汇总表
3.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听课记录表
4.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
5.2024年春季学期各学院特殊需求教师情况记录表
6.课表编排相关原则
7.2024年春季学期美术学院专业课行课时间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