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重二师发〔2022〕108号)相关规定,拟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在校本科学生
二、学业警示分类
学业警示分为警示、退学两个等级。
1. 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警示:
已修课程累计取得的学分(经补考后)低于“累计修读学期数×12(学分)”者,给予1次学业警示。
2. 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退学:
1)达到3次学业警示标准或累计已取得学分数低于累计已修读学分数60%;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不合格;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
4)未经批准连续14日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6)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三、工作流程
1. 请各学院下载《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统计表》(见附件1),告知被警示学生的学业情况,并让其确认处理结果。学院公示结果后报本院主要领导和教务处运行科。
2. 各学院于公示后一周内向被警示学生下达《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见附件2)。对于给予警示的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等应及时通过约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告诫教育,并与家长及时联系沟通,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学习帮助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帮扶活动,建立学生学业警示和帮扶档案,时刻关注学生的进步,做好《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见附件3)相关工作记录;对于给予退学学生,相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告知家长,并做好退学相关手续(见附件4);对于有强烈意愿想继续修读的拟退学学生,在接到警示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需本人向学校书面提交试读1学期申请(见附件5),试读期满或后续学习中再次达到学业警示或退学条件的,经学校研究予以退学处理。
3.教务处根据学生试读申请、退学等材料,将学生学业警示最后处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并将结果告知学生。
四、相关要求
1. 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教务处、学生处负责组织并对各学院的学业警示落实情况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2. 学院完成相关学生的告知工作,于11月30日17:00之前将学生确认后的《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统计表》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如学生存有异议,则学生打印成绩单到各学院进行核实。教学秘书可登录系统对学生的相关预警信息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流程:登录管理端-》学籍管理-》C学籍预警处理-》5预警结果处理-》选择学业预警-》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
3. 学院公示期间,如因学生成绩存在异议,请学生填写成绩修改表,经开课学院认定后交教务处幸老师办理。
地 点:南山办公楼109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61638150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学业警示统计表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
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
5.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试读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