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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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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下半年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通知
2021-10-2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我校公费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拟于11月开展公费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对象

2018级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大四在校生且未曾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2019级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大三在校生),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要求,2019级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可以参加职业能力测试,但认定需在大四最后一学期进行。

二、考核内容、形式、时间

考核内容。学校根据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国家教师资格测试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考试标准和大纲、《重庆市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核形式。现场集中笔试,学生完成一套综合笔试试题,卷面分数为150分,测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生卷面得分超过90分为合格。

考试时间。 20211120日(周六)上午08:30-11: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相关事宜

1. 1027日前,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完成报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附件)发到指定邮箱。

2. 2018级公费师范生,前期参加过20213月份的测试并且已通过的,不在此次报名范围;未通过的,可报名参加测试。

3. 2019级公费师范生,根据实际学习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此次测试。

4. 此次考核不收取报名费和其他费用。

5.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做好考核报名相关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龙老师、陈老师 023-61638065

邮箱:1176360430@qq.com


附件: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统计表


教务处

20211020


附件【附件: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统计表模板(2021年11月).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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