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我校公费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拟于11月开展公费师范生教学能力考核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对象
2018级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大四在校生且未曾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2019级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大三在校生),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要求,2019级小学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可以参加职业能力测试,但认定需在大四最后一学期进行。
二、考核内容、形式、时间
考核内容。学校根据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国家教师资格测试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考试标准和大纲、《重庆市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核形式。现场集中笔试,学生完成一套综合笔试试题,卷面分数为150分,测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生卷面得分超过90分为合格。
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0日(周六)上午08:30-11: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相关事宜
1. 10月27日前,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完成报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附件)发到指定邮箱。
2. 2018级公费师范生,前期参加过2021年3月份的测试并且已通过的,不在此次报名范围;未通过的,可报名参加测试。
3. 2019级公费师范生,根据实际学习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此次测试。
4. 此次考核不收取报名费和其他费用。
5.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做好考核报名相关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龙老师、陈老师 023-61638065
邮箱:1176360430@qq.com
附件: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