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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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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11-15  

各学院:

    2018届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启动,为使该教学环节有序、规范进行,特就该环节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要求

1.各学院、专业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执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7〕385号)和规定,按照学校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程序和规范化要求执行,并结合学院管理工作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和此教学环节的正常秩序。

2. 凡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7〕385号)文件选择其他类型作为传统毕业设计(论文)的替代选项的,应根据本学院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要求和评价标准,由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报学校审核同意在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3.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须在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以保证学生毕业顺利离校。

二、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要求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中装入材料应包含:一是毕业设计(论文)正本,二是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材料的装订要求和所需内容请参照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凡选择其他类型毕业设计(论文)的,其档案材料要求参照传统类型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可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三、有关过程管理及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

各学院选题数据确定后,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不在校的学生)的指导工作,切实利用各种方式有效对学生进行指导。

对2018届毕业生,学校仍将使用维普“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并根据学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操作,请各学院提前告之学生并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或安排,题目及指导教师确定,完成并报送选题指南。

2. 2018年1月10日前,学生进行选题,完成并报送选题情况。

3. 2018年3月12日前,学院对学生选题情况进行梳理、修改或变更。

4.2018年4月25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情况统计表。

5. 2018年5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并录入成绩系统。

6.2018年6月18日前,“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时将上述材料纸质文档报送至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8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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