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我院2018届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实习合格或以系为单位考核合格;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4.表达能力:口头表达准确简明、通俗生动;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领语文教师资格的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体态表达恰当、合理、适宜;书面表达主题鲜明、结构合理、材料丰富、语言优美;
5.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毕业体检合格;
6.完成教育学、心理学要求:该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申报
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5月18—20日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认定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自行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现场确认及交验材料
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以班级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行政楼213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为:
学院名称 |
现场确认时间 |
教师教育学院 |
5月21日全天 |
学前教育学院 |
5月22日全天 |
文学与传媒系 |
5月23日上午 |
外国语言文学系 |
5月23日下午 |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毕业生就在学院填写并加盖总支委员会公章)。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经学院专人验收原件,验收合格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1份(经学院专人验收原件,验收合格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5)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规格为48mm×33mm,背景为红底、白底或蓝底,清晰可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张贴照片、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必须完全一致,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大头贴等。照片中人物必须免冠、露额、露耳,不得侧身、以发遮脸、佩戴首饰等,否则不予受理。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领取教师资格证时交验)。
(7)以班级为单位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生名单2份(所提交申请材料按该名单顺序排列)。
材料(1)—(4)均使用A4纸张,材料(1)、(2)单独提交,(3)—(4)按顺序装订在一起,(3)、(4)、(6)由各学院教师资格责任人验收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四、认定要求
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1. 截至2018年5月20日前,仍不能完全确定能否按时毕业的学生,此次将不予申报。
2. 由于本人原因愈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 体检要求:所有专业师范生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体检医院为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只有通过现场审核后方能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用学生自理。
学院名称 |
学生 数量 |
体检时间 |
体检最大容量 |
教师教育学院 |
636 |
5月22日全天 |
300人 |
5月26日全天 |
300人 |
学前教育学院 |
592 |
5月27日全天 |
300人 |
5月28日全天 |
300人 |
文学与传媒系 |
72 |
5月25日全天 |
150人 |
外国语言文学系 |
49 |
五、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项目名称 |
时间 |
内容 |
网上申报 |
5月18—20日 |
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认定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
现场确认 |
5月21-23日 |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以班级为单位准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现场确认,并交验相关材料。 |
体检 |
5月22-28日 |
体检医院为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
认定结论公布 |
6月4日 |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
证书办理 |
6月11日-15日 |
证书、表格送相应认定机构盖章; |
证书发放 |
6月19日开始 |
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放证书 |
错误信息更正 |
6月22日前 |
错误信息更正 |
材料归档 |
6月29日前 |
认定材料存档 |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61638065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