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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7-06-25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教学质量,达到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现将2018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生实习工作实行分管教学校领导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教务处对实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各学院成立由学院正、副院长及教研组长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准备、组织、管理及总结、评优工作。

二、实习形式

(一)实习应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等灵活多样的实习方式,基本原则是实习单位和实习工作的选择应注意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相结合,并兼顾就业需要。

(二)根据实际需要,学生可在本院与其学业相关的部门进行实习,但每个学院院内实习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时间安排

全院的毕业实习时间跨度为2017年7月起至2018年5月止,各不同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具体安排。

(一)实习准备周

 1.各学院自行确定实习准备周,期间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实习组织动员工作。

 2.实习准备周之前将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方案)上报教务处。需提交材料包括:

(1)不同专业的实习工作安排

(2)不同专业的实习考核细则

(3)不同专业的实习准备周

(4)不同专业的实习生分组名单表

(二)中期检查

1.教务处对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期间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及领导进行交谈,并召开各学院部分实习生座谈会。

2.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填写实习手册,并整理好实习相关材料。

(三)实习结束

1.实习结束后,教务处将赴各学院检查所带实习队的指导老师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手册。

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对整个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推荐优秀实习生。需提交材料包括:

(1)各学院不同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2)院优秀实习生名单。

(3)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实习成绩(如没有成绩请说明原因,并按照学号顺序填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对待并开展好毕业生实习工作,定期做好相关材料准备,确保实习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实效。

  

  

                                                                         教务处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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