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介绍  政策法规  招生工作  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在线教学  党支部建设  全站搜索 
课程建设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任教课程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1-05  

各二级学院:

为了夯实课程基础地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确保课程育人成效,强化教师的教学质量主体责任,推动教师明晰课程目标定位、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提升课程育人功能,确保课程设置与实施充分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持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任教课程评估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春期学期任教课程评估认定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有意愿在2022年参与职称晋升申报的人员,或其他有意愿在2022年春季学期参与任教课程评估认定的人员。

二、评估流程

(一)评估申请。教师应在2022110日前确定评估类型及认定课程并填写《任教课程评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交由课程归口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填写《任教课程评估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xj@cque.edu.cn,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和《申请表》报送办公楼210办公室。

(二)随堂听课。学校将组织专家在2022年春季学期11周前分别对所有参加AB类评估的教师进行不定期随堂听课。

(三)示范教学。学校将组织专家在2022年春季学期第8-14周内对所有申请参加A类评估的教师进行示范教学集中评估。

(四)材料审核。学校将在2022年春季学期结束前组织专家对教师的课程材料进行评估,各位老师需对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任教课程评估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的《任教课程评估认定材料备审目录》准备材料,相关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五)评估认定。学校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初对该学期所有教师参评结果进行汇总后给出综合评估结论,将公示无异议的结论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并向教师颁发任教课程评估认定证书。

三、其他说明

如参评课程满足“随堂听课”或“示范课堂”免评的条件,请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赵显静,61638064


附件: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任教课程评估认定实施办法

2.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任教课程评估认定申请表

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任教课程评估认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5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春期学期任教课程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