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初步考察、培养,经支部研究讨论,决定确定张杨帆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教务处支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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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表 |
姓名 |
所在部门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张杨帆 |
实验实训中心 |
2021年9月22日 |
2022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