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渝人服函〔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根据需要自主学习公需科目,并注意以下几点:
1.2020年公需科目的网址已发生变更。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以补学2011年-2019年的公需科目。从2021年起,只能当年学习当年的公需科目,不能补学往年的公需科目。
3.有任何问题可以加入“重庆市公需科目问题咨询群”进行咨询(QQ群号:1136638281)。
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
人事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