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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2-10-17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卫生科的职责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医疗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2、轻微常见病的一般诊治。负责师生轻微常见病症的积极、规范诊治,可在充分诊断后,开具常用药品;若病情持续,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转治。

3、意外伤害的临时应急救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师生意外受伤后的科学规范应急救护;轻微伤害事故进行临时性救护措施,同时提出到上级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建议;严重伤害事故应立即拨打120进行转诊转治,同时进行临时性紧急救护,做到科学、规范、及时。

4、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接种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隔离、消毒、疫情上报等,防止在学校流行;协调各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技术指导与培训、卫生应急处置,确保防控工作科学开展。

5、校内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校内食品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校内食堂、商业门面、校内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校内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及时制作卫生健康宣传板、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

6、学生体检及师生健康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和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工作,建立完整师生健康档案。

7、学校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各类考试、比赛等各类学校重大活动期间的医疗值班及保障工作。

8、学校师生的医保和计生工作。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做好全校师生的医保、计划生育工作。

9、药品及器械的采购管理。负责必备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及管理工作,严把采购关,确保相关药品品质合格,价格合理。

10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负责落实教委、人社局、卫计委、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

11、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掌握现代化医疗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