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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3-11-23 13:55 发布: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修订)》(重二师发〔2022〕115号)的规定。经学生申请,审核小组审核,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拟授予学前教育专业8位学员、小学教育3位学员教育学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1位学员文学学士学位,美术学1位学员艺术学学士学位。报请校学士学位委员会审定。
附件1:拟授位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