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2〕3号)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精神和要求,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水平,依据年度培训规划,决定举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共5天。
二、培训地点
市督学培训中心学术报告厅(地址: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内)
三、培训内容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领悟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解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文件政策;
(二)深入分析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实践经验,全面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新内容、新举措;
(三)深入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督导评估方法;
(四)深入研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复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培训对象
(一)区 县
区县教委分管领导、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及具体经办“创建”“复检”工作的资料人员、工作人员各1人,每区县4人。
(二)有关单位
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技装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所需培训费、食宿费在2017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参培学员往返交通费等回原单位按规定实报实销。
六、其他事宜
(一)各区县、有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按要求派出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参培学员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完成好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考核实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将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活动表现、小组发言质量、结业论文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学员结业成绩,综合评定合格者颁发培训单位签章的结业证书。
(二)各区县和参培学员应认真填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各区县学员信息汇总表》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并于3月22日(星期四)12:00前将电子档分别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督学培训中心邮箱,纸质件报到时交班主任。
(三)远郊区县参培学员于3月26日(星期一)14:00-18:00在喜百年大酒店(南岸四公里店)大厅报到;其余参培学员于3月27日(星期二)8︰00-8︰30在市督学培训中心学术报告厅门口报到。报到时每位参培学员须提交两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用于学员登记表存档,一张用于制作结业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映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60393058(办),17783588623(手机),cqsdds@126.com(邮箱)
张 雪(市督学培训中心),86380485(办),18696676537(手机),36006649@qq.com(邮箱)
附件: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各区县学员信息汇总表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
各区县学员信息汇总表
区县: (公章)联系人: 电话:
附件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培训
学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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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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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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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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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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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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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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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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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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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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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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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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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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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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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接收培训结业证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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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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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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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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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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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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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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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主要 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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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领域所关注或困惑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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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同 意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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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登记表将作为学员档案保存,请认真填写核对,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