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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2018-09-06 13:1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实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市教委《关于公布2018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干部市级培训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渝教师发〔2018〕4号)精神,现将实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级培训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贯彻落实《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校(园)长专业标准,通过实施中小学校长资格人选和普惠制幼儿园园长培训,提高校(园)长专业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中小学校长储备队伍和幼儿园园长队伍,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学水平,促进全市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一)中小学校长资格人选储备工程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为各区县(自治县)初中、小学的教学教研和德育岗位的正职中层干部。具体见实施安排表。

(二)普惠制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培训的培训对象为各区县(自治县)的普惠制幼儿园的正职园长。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采取市内市外集中学习、返岗研修等方式进行,主要围绕校长专业标准,结合培训对象实际,通过专业能力、业务能力提升和政策形势学习,帮助学员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升教育教学管理实践能力。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从2018年9月起集中举办。校长资格人选储备工程培训计划集中培训时间为17天(10天市内集中学习+7天市外集中学习),返岗研修时间为2个月;普惠制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培训的培训时间为10天。

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详见附件1。

五、培训经费

各培训班的培训费、食宿费在市级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等其他费用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其他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将之作为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认真选派参训学员。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遴选参训学员,并于2018年9月11日前,按培训班类别将学员推荐表(附件3)和学员汇总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发送至相应培训机构电子邮箱,纸质件培训报到时交培训机构。各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各培训班参训的具体事宜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胡天勇(市教委人事处),60393037;胡术鄂(市干训中心),86380499。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培项目实施安排表

2.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培项目名额分配表

3.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培项目学员推荐表

4.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市培项目学员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附件【20180903:关于实施2018年中小学校长市级培训项目的通知(发文).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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