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举办第六期教育督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的
通 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教育督导管理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主动适应强化教育监管的新常态,有力保障教育事业科学、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第六期教育督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7月24日至8月4日,共12天。
二、培训地点
2016年7月24日至31日,北京大学集中授课。
2016年8月1日至2日,在渝督导实践。
2016年8月3日至4日,市督学培训中心举办学员论坛。
三、培训对象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或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每区县1人。
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和部分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分管教育督导的负责人,每校1人。具体参培高校名单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
深入分析十八大后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新变化;解读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挑战,了解国家层面推动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的新动态,掌握构建教育督导“三位一体”的进展情况,帮助教育督导干部树立融会贯通的大教育观。
通过学习党的历史和当代党情,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未来教育、中国法治的新趋势、孔子智慧和国学精神等课程,帮助教育督导干部了解教育发展前沿,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增强教育督导干部领导力。
(二)督导实践
学习加快转变教育管理模式的典型经验,在收集整理培训信息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督导实践,不断反思总结,自主研修,并将学习成果物化为结业论文,达到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交流研讨
在市督学培训中心举办学员论坛,组织学员就当前教育督导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进行广泛讨论与深入研究,并开展大会交流,以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结业管理
(一)学习成果
将学习课程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结束时,每个学员撰写培训心得1篇,结业论文1篇。
(二)考核评优
培训考核实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将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活动表现、论坛的发言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学员培训结业成绩。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培训单位颁发《结业证书》,同时按3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三)建立档案
本次高研班学习实施档案管理,学员基本情况、培训表现、结业论文、考核评优等内容将录入重庆市教育督导干部培训档案,由市督学培训中心留存备查。
六、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食宿费在2016年教育督导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等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七、其 他
(一)各区县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参培学员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完成好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请各参培学员认真填写《重庆市第六期教育督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学员情况登记表》,并于6月23日(星期四)18:00前将电子档分别传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督学培训中心邮箱,纸质件报到时交班主任。培训往返建议以下航班自行订票。
重庆至北京:中国国航CA1438,7月24日16:00-18:40
北京返重庆:中国国航CA4130,7月31日12:00-15:05
(三)请各参培学员于7月24日(星期日)13:00前到市督学培训中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3楼,地址:南岸区四公里)报到,并参加行前动员会,统一前往北京。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杨映梅 电话:60393058
手机:13637739363
邮箱:cqsdds@126.com
市督学培训中心
王 可 电话:86380052
手机:13509428230
邮箱:62658186@163.com
附件:1.参加重庆市第六期教育督导干部高级研修班高校名单
2.重庆市第六期教育督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