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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师2017年(上)成教本科学士学位申请办理通知

日期:17-04-06 10:05        发布:吴国琴

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2017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两年内可申请。获得毕业证书超过两年或未取得毕业证的不能申请。

2.本科在读期间或毕业后通过重庆市学位办组织的成教(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且有效期在三年内。

3.本科学习时间不低于2年,不超过6年。自考生以通过本科阶段第一门课程时间至毕业证日期计算。

4.专业规定的课程全部完成或考试合格。成教学生理论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自考学生达到70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优良或80分以上。成教学生本科课程补考不超过3门。

5.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上四项条件,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间:

2017年05月2日-05月16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请务必在申请期间办理,过时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1份(附件一)。

(2)“成绩登记表” 1份(附件二或附件三)。

(3)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查询: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成人学士外语考试进行查询并打印。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申请程序:

(1)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2)到继续教育学院成教自考办(学府校区综合楼403)对申请表和成绩表进行审核盖章;联系电话:023-86380495、62658196。

3.材料不齐、表格格式不符、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者不予受理。

四、学位证书领取及其他规定:

1.领取时间:2016年07月04日-07月07日。

2.可本人或他人代为领取。代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者委托书、身份证。

3.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一寸照片

(申请人必须在此处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专业名称


政治面貌


本科起止时间


学习形式


课程平均成绩


重修门数(成教生)


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校学位办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学位外语合格证编号












备注:1. 学习形式一栏填写“成教”或“自考”。

2. 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课程平均成绩,本表与成绩单内容必须一致。

3. 自考生本科开始时间:本科阶段第一门课程考试通过时间。

4. 申请人务必填写通讯地址栏(包含该栏)以上所有栏目中的内容。

附件一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课程考试成绩单(自考生)

考生姓名: 专业:

序号

考试时间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成绩

考试地点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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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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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6






17






18






19






20






平均分


总分




申请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编号


毕业论文(或设计)题目


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


毕业证书编号


申请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1.课程超过20门,另附页。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课程平均成绩。

2.申请人必须详细填写所有栏目(审核人及审核单位无需本人填写)。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课程考试成绩单(成教生)

考生姓名: 专业: 学习院系:

序号

课程名称

成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平均分


总 分


申请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编号


毕业论文(或设计)题目


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


毕业证书编号


申请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课程超过22门,另附页。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课程平均成绩。

2.申请人必须详细填写所有栏目(审核人及审核单位无需本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