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陷悔恨的泥沼中不能自拔,但我已看清了过去,想洗心革面,重拾未来。”留置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庆华如是忏悔。

在医院工作期间,王庆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出体制外依旧利用原职务的影响力攫取私利,最终成了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

从普通医生到科室主任,再到一院之长,在领导同事、亲朋好友眼中,王庆华曾经是能力突出、人脉资源广的“人物”。然而,王庆华没有随着职务的晋升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反而利用职务便利不断谋取私利。

1999年,时任景东县人民医院外二科主任的王庆华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当时挂靠云南某医药公司做药品销售的王某。后王某找到王庆华,提出让王庆华在工作中使用他代理销售的药品,给王庆华一定比例的药品使用提成,王庆华同意了。2000年至2005年,王庆华先后20次收受王某送来的药品使用回扣3.6万元。

2008年至2017年期间,王庆华还利用担任景东县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景东县人民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采购以及工程款拨付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受贿9.2万元。

权力变现产生的利益让王庆华忘乎所以,他与王某因利益交织而成的关系一直延续到了辞职以后。

2018年年初,王庆华辞去景东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及公职,到昆明自谋职业并进入云南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到昆明后,王庆华与王某走得更近了。俩人经常一起吃饭、打球,王某时不时跟着王庆华去各地医院跑业务。王某还约王庆华合作,让王庆华利用“刚辞职不久,关系和影响都还在”的机会,跟他一起销售医疗器械,许诺分一半利润给王庆华。

2018年起,王庆华带着王某等人先后到普洱市内的多家医院,找到曾经的下属、老同学、老朋友,直奔主题说情打招呼,请他们帮忙关照王某的医疗器械销售。打通关节后,一旦有采购需求,医院方面就联系王庆华,王庆华再通知王某,后续由王某进行操作确保中标。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王庆华利用担任景东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形成的影响力,通过向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为请托人销售骨科耗材、医疗器械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337万元,其中177万元尚未兑现。

“辞职出来第一年,发现根本不像之前想的那样事事顺利、圆满。看看周围做生意的老同学、老朋友各个都豪车、洋房,心里落差就更大了……他们约我利用我的人脉关系一同去销售医疗设备,我也就根本不考虑什么对不对,就四处带着他们到老同学、老部下任主要领导的医院说情打招呼。”王庆华剖析心路历程说。

8月23日,王庆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纪委监委 罗晓清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