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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资产管理处
文稿:向君
编辑:张圯姣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3-3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

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利用德国促进性贷款建设综合实验楼

教学科研基础平台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

37.72

0.75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7.7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1亿元或2.8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有概算批复的造价咨询业绩一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协议书盖章页及能体现业绩要求的主要页)复印件或扫描件,概算批复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公章(业主证明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总投资、项目负责人姓名、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印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cque.edu.cn/)下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图纸、补遗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3月30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和报名时间

1.磋商文件发售期和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10日17:3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选择现场报名的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递交《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报名费(现金)。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0-5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磋商(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并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

2.按时签到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0-5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4月11日北京时间13:3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北京时间14:0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4月11日北京时间14:00

(九)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0.75万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提交(需注明XX单位XX项目内容)。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从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

5005 0107 3600 0000 2102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照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和无法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报名,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所有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1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cque.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同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983175188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平孙伟

电话:15123430748 023-86366459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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