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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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第二次)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迎评领导小组部署,根据迎评指挥部工作要求,学校将举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第二次)考试,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第一次评估知识考试期间申请缓考、缺考,第一次考试未及格人员,2018年新入职人员。具体名单以迎评办发放至各单位负责人的考试名单为准。

二、缓考免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保障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公不能参加考试的教职工,请于10月15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向迎评办报送名单请假并申请缓考(如:短期学习、外出开会人员)、免考(如:长期外出学习进修、休产假人员),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参加缓考、免考。

三、考试内容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第二次)考试主要内容为评估知识、学校办学基本情况等,参考资料包括《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手册》(附件1),《学校几个重大问题的表述》(附件2)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将考试材料及时发送给本单位参考人员,各参考人员须积极备考。

四、考试安排

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考试人员参加统一试卷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9日下午14:00-15:00

(二)考试地点:

学府大道校区三教学楼3304、3305、3306、3307、3308、3309、3403。各参考人员具体考场分布请参阅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要求:

各参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一卡通(二选一),准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参考资料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

五、监考工作

监考人员需提前进行监考培训,负责监督考场考纪考风、发放和回收试卷、考场情况记录等工作。

具体事宜请咨询:

王  丽 13996282672

 

迎评办公室      

2018年10月3日  


供稿单位:迎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10-09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