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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春季学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的通知

作者: 来源: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日期:2021/06/16 16:07:00 阅读: 属于:质量动态

各学院:

为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效率,现就本学期学院提交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学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价依据

学院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8〕160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补充细则》(重二师办发〔2019〕14号)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重二师发〔2020〕148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的评教工作。

三、评价方式

网上评价

四、截止时间

2021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系统(智慧二师评学评教APP)中完成评教成绩的提交。

2.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质评中心何凡,联系电话61638725。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系统操作手册(期末评教)

附件2:重二师发〔2020〕148号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1年6月16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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