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提交2019年秋季学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成绩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使各学院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信息化手段应用,提升教学质量过程化管理意识,现就本学期学院网上提交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学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价依据
学院根据教师本学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情况,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8〕160号)(附件1)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补充细则》(重二师办发〔2019〕14号)(附件2)有关规定进行领导、督导、同行等评教。
三、评价方式
网上评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参照《实施办法》和《补充细则》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于2019年12月23日12:00前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系统(智慧二师评学评教APP)中完成评教成绩的提交。
2.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联系人:马洁,廖颖;联系电话:61638028,61638210。
特此通知
附件1:重二师发〔2018〕160号 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重二师办发〔2019〕14号 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补充细则的通知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