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提交2020年春季学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
评价成绩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效率,现就本学期学院提交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学院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价依据
学院根据教师本学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情况,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二师发〔2018〕160号)(附件1)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补充细则》(重二师办发〔2019〕14号)(附件2)有关规定开展领导、督导、同行等评教工作。
三、评价方式
网上评价。
四、评价时间
6月8日上午11:00至6月22日上午11:00。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参照《实施办法》和《补充细则》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于2020年6月22日11:00前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系统(智慧二师评学评教APP)中完成评教成绩的提交。
2.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质评中心马洁、廖颖,联系电话61638028、61638210。
特此通知
附件1:重二师发〔2018〕160号 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重二师办发〔2019〕14号 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补充细则的通知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