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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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部门职责

 

 

 

 


  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是我校机构设置改革中新成立的职能部门,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负责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对学校事业发展及高等教育进行政策研究、统筹规划、研究论证、决策咨询。目前部门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聘任督导13人。其基本职责是:
   一、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1.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
       2.负责专业评估认证、课程评价、教材评价、教师授课评价、学生学习评价、分析与反馈等工作;
       3.负责编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4.负责对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评价与反馈;
       5.负责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和毕业生对学校培养满意度调查与分析;
       6.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7.负责研究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政策,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提供咨询;
       8.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和督导工作管理。
   二 、发展规划工作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相关重要课题的调研论证,为学校决策提供咨询。
  2.负责拟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各部门子规划和系(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3.负责对各院系及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察。
   三 、高等教育研究工作
  1.研究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开展高等教育专项研究。
  2.加强与国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密切跟踪国内外高教发展动态,传递国内外高等教育信息。
   四 、其它工作
  1.完成上级组织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