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简介


对外合作处是20221月学校在高质量发展中,为大力推进学校服务社会和开放办学要求单独设置的部门。20246月,增加国际交流合作管理职能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能,名称变更为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部门主要职能:

代表学校与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包括留学生招生与管理、国家公派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培养、海外引智、因公出访、外事接待、港澳台事务等工作。

代表学校与国内地方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之间交流与合作,同时履行乡村振兴对帮扶工作。

代表学校与校友、校董的联系,履行学校校友会秘书处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