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安全保卫和人武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委保卫部职责

1参与校园网络的安全监督;

2、参与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3、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政保工作。


二、保卫处职责

(一)安全保卫长效机制建设

1、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牵头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考评体系,组织实施安全稳定工作考评;

3、负责制定学校各类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二)安全宣传教育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2、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对校内各单位、部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牵头制定各类安全稳定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三)治安保卫

1、负责制定校园治安防控方案,落实24小时治安防范措施;

2、负责治安专业队伍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校园技防系统建设和管理;

4、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5、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6、参与公安机关组织的各类校园治安专项行动;

7、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8、负责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

9、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在校居住的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人员;

10、协助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纠纷,参与调解处理师生员工及家属的民事纠纷;

11、负责特殊时期、迎新、考试、大型活动等安保工作。

(四)消防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消防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消防制度、档案、台账建设;

3、负责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

5、牵头组织学校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专项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6、负责义务消防队、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建设;

7、负责组织开展师生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

(五)安全管理

1、负责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确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2、负责外来人口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指导、监督工作;

4、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维护;

5、监督、指导有关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租赁经营户和摆摊设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7、协助有关单位对标语、横幅等宣传品的管理。

(六)户政管理

1、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学生集体户的上户、下户工作;

2、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教职工集体户上户工作;

3、出具师生员工户口、身份证遗失补办有关材料。

(七)其他工作

1、负责“校园110”工作,受理校内各类报警求助;

2、协助学校及各单位的公章制作;

3、完成上级组织及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民武装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生军训计划、方案、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实施军训工作;

(二)负责组织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协助开展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

(三)组织开展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四)负责学校复、转、退军人及军属的统计管理和慰问工作;

(五)负责军民共建,开展“双拥”工作;

(六)负责学校基干民兵的组建和训练工作;

(七)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人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