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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28栋住宅新安电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17F330)竞争性谈判公告

添加日期:2017年09月19日 11:02    浏览次数:



重庆迅鑫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委托,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6、27、28栋住宅新安电梯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谈判保证金

(万元)

备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6、27、28栋住宅新安电梯改造工程

60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

2、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项目班子成员

3.1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竞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已与投标单位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须提供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2017年1月~7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2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并与投标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2017年1月~7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3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投标单位2017年1月~7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4成交后,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4、业绩要求:竞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近2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的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完工业绩,且质量合格。(须提供每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以上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 “重庆市政采府购供应商库”(https://www.gec123.com/supplier/regist_registration)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 9 月19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http://www.cque.edu.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清单、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在谈判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谈判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后持谈判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谈判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办公楼108评标室(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 25日北京时间14:30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9月25 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

竞争性谈判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资产设备处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行重庆学府路支行

账  号:114456835279

注:

(1)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如果未按要求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期后后予以退还。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http://www.cque.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迅鑫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23)86825008

传  真:(023)6771912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皇冠自由城3栋

 

(二)采购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人:向老师(023)62653559

技术咨询:张老师(023)6163804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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