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拟对2017-2019年学校临时租赁车辆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技术要求 |
备注 |
一 |
2017-2019年学校临时租赁车辆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
17F296 |
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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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用途:负责提供采购单位的临时租赁车辆服务。
二、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资金,有效期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三、供应商资质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磋商有关说明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9月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页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2、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3、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14日北京时间09:30
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办公楼104室。
5、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9月 14日北京时间 10:00
6、磋商地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办公楼108评标室。
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及分包号,保证金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行重庆南岸支行
账号:113000765454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及分包号;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凭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采购用户单位出具退款通知,由财务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返表(此表见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因未准确填写或未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返表耽误退还保证金时限的,。
4、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购买费分别转入,如因一起转入耽误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限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页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采购经办人:廖伟
电 话:(023)61638091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采购中心
电话:(023)62653559
八、采购监督
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监察处对本次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资产管理处
采购中心
2017年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