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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歌作品的通知

发布人:校友会资讯来源:校友会发布时间:2014-04-04 17:19:26点击数量:

校歌是一所大学的文化符号,是大学文化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的精神旗帜。在即将迎来建校60周年纪念日之际,学校决定开展征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校歌作品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关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内容:

征集作品包括歌词、曲谱两种类别。

2.歌词要求:

(1)歌词要具有文化底蕴,体现学校历史、文化和特色。具有校史传承性和学校现实发展的前瞻性。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当代学生特有的文化气息,反映学校学子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

(2)歌词要反映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能充分体现学校的风格和特色,要与校训精神一致。歌词能够体现学校的地域和文化特点,以及校址的自然环境特点。

(3)歌词精练、意义深远,具有原创性。要简洁凝炼,琅琅上口,长度适宜,有节奏感。词句优美,适于歌唱。总体上富有音乐节奏美,舒缓适度,便于谱曲。

3.曲谱要求:

(1)曲谱旋律优美感人,节奏流畅明快,能充分体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曲谱篇幅不宜过长,适合于独唱、齐唱和合唱等形式。富有创意,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和艺术性。

(3)曲谱可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作品需字迹清晰,记谱准确。曲谱可附演唱的录音小样。如音乐刻录光盘(CD、VCD、DVD)或MP3、WMA格式音乐文件。

三、评审及奖励:

1.本次活动设立作品采用奖、入围奖、纪念奖和单位组织奖,设采用奖1名,入围奖3名,纪念奖若干名(应征作品总数的10%),给予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凡投稿者,均获取纪念品一份。

(2)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校歌征集优秀组织奖”,予以表彰。

(3)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所有,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四、提交方式

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校歌歌词征集”“校歌曲谱征集”字样,作品标题下方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请于5月1日前交至学校宣传部。

联系人:王丽

电子邮件:470950352@qq.com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办公室

二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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