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建校六十周年华诞,学校将组织六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为寻历史之根,凝校友之心,聚师生之才,谋发展之道,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我校六十周年纪念活动的摄影和书画艺术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关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1)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环境、教育教学活动、师生课余活动及办学成就、精神风貌的历史照片。
(2)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主题鲜明的摄影艺术作品,特别是展示我校改革发展、师生员工精气神的作品,力求具有鲜明的主题性、丰富的创意性、深刻的故事性。
(1)每人可提交单幅作品5张(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照片不多于4张)。
(2)学校历史照片提供原件者,提交时应注明是否愿意捐赠给学校校史馆。如不便提供原件或不愿意捐赠,可予扫描后提交或扫描后返还。
(3)摄影艺术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作品需须注明作品标题、姓名、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
(4)提交电子文件类型须为JPEG格式,摄影作品需1M以上,入选作品由学校统一制作放大。
作品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齐后提交,其他校友等作品由作者本人提交,于4月10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023-61638826、86380029
通讯方式: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编:400065。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水彩画等)、设计作品(平面设计作品、室内设计作品、装饰设计作品、动画设计作品、服装设计作品、雕塑作品等)、书法作品。
(1)作品尺寸:绘画作品和装饰设计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60CM;平面设计作品、室内设计作品、动画设计作品和服装设计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70CM,宽不超过95CM;雕塑作品尺寸高不超过200CM;宽和厚其中一项不超过80CM,另一项不超过180CM;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90CM(装裱后高度)。
(2)作品装裱:平面设计作品、室内设计作品、动画设计作品和服装设计作品交电子稿(以作品写真效果清晰为标准),由学校统一写真装裱;绘画作品、雕塑作品、装饰设计作品、书法作品、服装设计成品和包装设计成品等交实物;国画作品和书法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
(3)每位作者提交作品不超过2件,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姓名、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
(4)电子作品需要在文件名中标注: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实物作品需要在作品背面贴上标注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的标签并对实物拍照,建立实物照片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名称包括: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提交时应注明是否愿意捐赠给学校。
作品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齐后提交,其他校友等作品由作者本人提交,于4月10日前提交至美术系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校区一教学楼1324室(邮编:400067)。
1.2.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