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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申报立项和经费划拨的通知

 

关于2018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申报立项和经费划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校行办〔201682号)精神,现就推进落实2018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立项

各二级学院择机启动院内申报和遴选程序,201839日中午12:00前,纳入2018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各项目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目标任务书(附件3)报人事处人才队伍建设科备案

、经费划拨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符合支持条件的青年教师数、专业属性等指标,将2018年支持经费整体划拨给各学院自主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创新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和本院学科专业建设,创新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博士项目应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国内双一流学校(专业)的博士学位;访学项目应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行业企业锻炼项目要着眼“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着重培养青年教师行业实践经验,挂职锻炼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时限和时段可灵活安排。二级学院可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支持标准,但不能突破《青年教师成长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校行办〔201683号)规定的上限。

(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过程管理

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的项目申报制度、过程管控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和成果验收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二级学院要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工作,要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性管理,安排专人对接和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能落到实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项目类型不定期进行回访和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除了收回已资助的项目经费以外,还将纳入诚信黑名单。项目结束半年内,由教师申请、二级学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将依据《项目申报书》和《目标任务书》所列成果目标进行,项目验收未通过的老师,未来将不能再申报同类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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