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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教学工作指导性文件,是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应具有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教务处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与学位评定小组审议后报学校批准,以文件形式发至各院系。

二、各院系根据文件要求,在开展用人单位人才规格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按专业培养目标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校内人员共同讨论,召开行业论证会,邀请校外专家指导和评审。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提出建设性意见;各院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定稿,院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签字后执行。

第二条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要求

一、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核签字后的培养方案即成为学校的法定教学文件,由教务处和各院系负责组织执行。

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原则上依照学科或专业门类属性归口管理,具体执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课程归口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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