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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

对外宣传工作是学校整个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我校重点人物、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成就等的宣传,充分展示学校的办学水平、育人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鼓舞士气、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取得社会广泛支持、促进我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外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创造和谐、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学校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环境、展示对外形象、提供外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性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

2、“三贴近”原则。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努力增强对外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3、实事求是原则。各类口头宣传、文字宣传、声像宣传、网络宣传,都应坚持报道的真实性,用事实说话,通过事实本身的力量来说服人,展示形象。只有坚持报道的真实性,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4、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外宣传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艺术性很强的工作,在宣传中既要注意宣传内容的思想性,又要注意表达方法的艺术性,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5、自觉维护学校形象的原则。对外宣传工作涉及学校社会形象的塑造。要把塑造良好学校形象放在对外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展示学校成就,扩大学校影响。

二、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学校成立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教学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对外宣传日常工作。办公室挂设在党委宣传部,宣传部正、副部长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要建立对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对外宣传工作的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把我校的对外宣传工作推上新台阶。党委宣传部要进一步强化职能,切实发挥好对外宣传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作用;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和方案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措施。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既是加强我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也是加强我校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要探索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尽可能地把我校的一些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成就以及其他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

(四)建立正常投入机制。要根据学校和各部门实际,把对外宣传工作事业经费列入工作预算,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对外宣传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注重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

(一)对外宣传工作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文责自负”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外宣传的管理。对外宣传实行责任制,各院系部党组织书记、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对外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要进一步实行对外宣传审批制度。各单位制作和传播的对外信息(包括网络信息)或委托他人发布的信息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若发布的信息涉及到学校的重大信息还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核准。学校组织的重要活动的新闻稿件或信息,由主办或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其中重要的新闻稿件、信息还应报学校分管领导核准。群众团体对外提供的新闻稿件或信息,一般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审查签字。

(三)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进校采访活动的管理。国内新闻记者需进校采访的,应持有本人记者证,经采访对象同意后方可在校内进行采访活动。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需进校采访的,应持有我国相关政府机构认可的记者证,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原则上接受采访的单位和个人应将采访活动提前告知党委宣传部,涉及外事的还应告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未履行相关规定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待和接受采访。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拟向新闻出版部门、新闻媒体提供的公开报道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的秘密、损害国家的利益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泄露国家秘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对外宣传的相关报道情况(含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中的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材料)应于正式出版或刊载后一周内报党委宣传部存档。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积极拓展对外宣传工作渠道

(一)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搞好对外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好中央级和市级广播电视、报刊等主要媒体,提高在这些媒体上的上稿率、上视率;要高度重视并利用好网络媒体,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华龙网等大型主流网站的联系,提高上传率和刊载率,同时要进一步办好校内各网站,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学校形象。

(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与各新闻单位工作者广交朋友,不定期地把他们“请进来”,相互沟通,帮助和指导我校的外宣工作;另外,我们还要适时地“走出去”,主动进入社会和媒体,加强外宣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努力强化全校师生员工对外宣传意识,为对外宣传工作出谋划策并直接发挥特殊作用。各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对外宣传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对外宣传工作能力。

(四)充分发挥各统战人士、校友资源在对外宣传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支持各统战人士参与社会工作,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发挥广大校友爱校助校的光荣传统,激励他们主动宣传母校,为母校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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