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庞首颜等同志八级非领导职员职务的通知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关于聘任庞首颜等同志八级非领导职员职务的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在市属高校和市教委委属事业单位推行职员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人[2005]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257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从2014630日起聘任庞首颜等2位同志为八级非领导职员职务。具体名单如下:

教务处:庞首颜

人事处:唐慧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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