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积极性。现就申请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园”(以下简称“三创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组织、推荐成熟创业项目(团队)积极申报。
一、“三创园”简介:
三创园位于我校南山校区(融园食堂三楼),场内孵化面积约600㎡,有孵化工作室7间、展览会议室1间、商务咖啡吧1间、管理办公室1间。孵化工作室每间可入驻创业团队2~4个,集中孵化室可入驻创业团队10个,为每个创业团队提供5~10㎡左右办公区。
二、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本次申报采取学生自我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请符合入园条件的团队负责人于9月29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将附件1填写完整,交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南山校区办公楼219办公室。并提供附件1电子文档1份。联系人:成波老师,电子邮箱3125452758@qq.com,标题注明:**项目入驻三创园申请。联系电话:61638062。
三、入园对象
公司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学生,其中,在校生原则上应是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四、入园条件
(一)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参加就业创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得全国金奖或银奖的项目可直接入驻;获得铜奖或市级奖励项目优先入驻;与0—12岁儿童相关或本专业、学科联系密切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科技类、创意类项目优先入驻。
(四)注册地在我校的公司(企业)可优先入驻。
(五)创业团队入驻三创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六)自觉遵守三创园相关管理规定。
五、入园流程
(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创园入驻申请表》。
(二) 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获奖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团队所有成员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的,请一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团队负责人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所在学院证明(在校生),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公室受理申请,并对资料进行审查。
(七)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或评估,根据专家论证或评估意见,向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最终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
(八)办公室与同意入驻的创业团队签署入驻协议,团队交纳入驻保证金2000元(出园时根据《“三创园”保证金收取退还办法》给予退还)。
(九)签署入驻协议的创业团队正式入驻。
六、优惠政策
(一)为入驻团队提供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基本办公设备。
(二)免费为团队成员提供参加培训机会,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培训、讲座沙龙、创业论坛等活动,促进创业团队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免费为团队联系校内外导师,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
(五)学校对入驻团队予以办公场地租金的优惠,具体按签订的《入驻协议》执行。
(六)学校对注册公司的入驻团队予以资助补贴,具体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七)团队负责人是在校生且是建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每月补贴最高标准不超过月租,月租费用按《入驻协议》执行。
七、管理办法
(一)三创园对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一律实行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并根据入驻申请和孵化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创业活动。
(二)团队入驻协议一年一签,最多三次续签,到期以结题验收方式结束项目。
(三)其他管理办法其余条款待申报成功后统一组织学习。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创园”入驻申请表
附件2: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管理办法的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创园”管理办公室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创园”入驻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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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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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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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 |
姓名 |
学院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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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计划书 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另附页(1500~3000字)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注册公司一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另附页 |
学院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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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园管理办公室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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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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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文件
重二师发〔2018〕196号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单位:
现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5月30日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管理办法
(试 行)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更广泛地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促进优质创业项目的培育,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使用学校“创新创业基金”对学生自主创业开展资助。
二、资助原则
积极引导、实事求是、公开评审。
三、资助对象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生截止到毕业当年12月底)。
四、资助政策
(一)注册地在校外,但公司法人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经学校认定,给予一次性500元/家的创业补贴。
(二)注册地在校外,经评审成功入驻学校三创园(可入驻数量按当年实际可提供的工位定),且公司法人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经学校认定,给予一次性1000元/家的创业补贴。
(三)注册地在校内(含入驻三创园),且公司法人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家的创业补贴。
(四)注册地在校内(含入驻三创园),公司法人符合资助对象要求,且创办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与法人所学专业或0~12岁儿童成长发展服务相关,经学校认定,给予一次性2500元/家的创业补贴。
(五)申报人符合资助对象要求,但属于公司股东而不是公司法人的,可以按注册地和经营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00元/家(奖励金额不与股东申请人数挂钩)。对已享受过我校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补贴。
(六)法人符合资助对象要求的公司,在校期间运营效果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或带动就业效果突出的,经申请、评审并报学校同意后,可另享受5000~20000元/家不等的创业补贴。
(七)对注册地在我校的企业(含三创园),在约定孵化期限内成功完成孵化(以孵化协议约定和注册地成功迁出为准,注册地在二级学院,需上报招生就业处备案),经学校考核、认定,一次性给予1500元/家的创业奖励。
五、申报办法
(一)资助申报
学校每年两次集中进行自主创业补贴申报,分别于每年5月和12月进行。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以每年通知为准)提交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
(二)三创园入驻申请
学校每年6月进行一次三创园入园集中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项目可在该时段,向学校“三创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通过评审,入选的项目可入园孵化,享受相关孵化服务和资金补贴。具体申报方式,以当年《三创园入驻申报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经核查,注册企业存在违法、违纪经营等情况的,学校有权追缴资助经费,并对在校生申报人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三)本管理办法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申报表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