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学生社团
  • 学生社团
外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学生会英语爱好者协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英语爱好者协会(ENGLISH LOVER’S UNION),简称英协,

是一个为爱好英语的同学而成立的团体。

第二条 性质:本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由外语系团总支直接指导

工作的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 提高会员的英语听、说、读、写等各方面能力从而提高英语水平丰富课余文化生活。

第四条 方针:参与与组织同行,鼓励与提高并进。

第五条 原则:创造良好的英语听说环境,形成浓厚的外语学习氛围,

提高同学们的外语表达能力。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六条 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学生处和团委的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使协会的活动能够促进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

第七条 面向全院同学,通过组织英语角,三、四级辅导,英语佳片欣赏及各种英语技能竞赛等活动,为英语爱好者提供一个充实自己的

空间和展示英语才能的舞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其职能

第八条 1、本协会设会长一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三部分别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2、职能:会长负总责,各部部长各思其职

会长: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督办计划的落实,做出年度工作总结,听取各部上报的工作信息,协调各部门工作。

办公室组:负责发展会员,评选干部,组织考核、换届,负责会员的奖惩

组织组:负责组织协会活动。

宣传组:负责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对协会进行宣传。

第四章: 会员

第九条 入会条件:

1、学生可自愿入会

2、申请者要热中于英语学习, 有积极的学习主动性和自我提高欲望。

3、申请者需对协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愿意帮助其他会员共同进步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 会员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会员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提出咨询、批评、建议以及监督的权利

3、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 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做出的决议

2、 会员应以主人翁责任感对待本协会工作,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

3、 会员要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外文系团总支学生会英语爱好者协会

2010年10月10日

上一条:外国语言文学系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章程

关闭

版权所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渝ICP备05008072  网站建设沛宣网络
地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第五教学楼五楼  电话:023-61638877  邮箱:dep_wyx@cque.edu.cn  邮编:4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