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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系关于积极推进多媒体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学校大力推行多媒体教学的相关精神,为调动教师开发和应用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和应用水平,推进我系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提升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规范我系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应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多媒体课件的要求 

(一)紧扣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明确,多媒体课件的繁简应与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相适应。

(二)多媒体课件不允许仅仅列示标题、定义或讲稿文字,不是简单地将板书放到电子屏幕上,要从教学实际出发,有较强的针对性,解决传统教学难以解决的问题。 

(三)多媒体课件应根据各课程特点,尽可能充分利用各种图表、各种媒体信息直观地反映教学内容,尽可能扩大知识信息量。 

(四)教师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课件须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

()鼓励各课程结合自身特色,引进优秀电子教材,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音像、电子教材建设工作。

二、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一)拟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应结合所选课程特点对拟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分析,阐明其预期的效果,并具此完成课件制作。 

(二)教师计划使用多媒体教学,必须具备使用多媒体的技能,同时,该门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后能得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已在教案中列出实施多媒体教学的具体计划及安排。禁止以下现象的发生:  1.大段抄书式地设计教学课件,将课件做成教材或课本上主要内容的复制版;2.单纯将Word文本格式作为虚假课件进入多媒体课堂。 

(三)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的教师,应严格按照《外国语言文学系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使用,凡因未按此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三、多媒体教学要求 

(一)遵循教学规律,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多媒体技术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辅助工具,使用多媒体课件时要借鉴传统教学的经验,保持师生良好的情感沟通与交流,使之贯穿课堂教学的整个过程。教师要根据课堂上学生的实际反应及气氛变化,有针对性地组织、调整教学内容与方式,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二)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应采用站立式(因身体状况或教学需要现场大量录入信息等特殊情况除外)。禁止以下现象的发生: 1.把所要讲的内容展现在大屏幕,讲解过程教师坐在或站在操作台前埋头宣读,或只顾注视、操作计算机屏幕,不与学生直面交流,不顾学生听讲状态,整个教学过程中始终保持"坐式会议报告"的形式,忽视与学生思维节奏的合拍与互动。2.课件画面转换过快,传输知识的时间短于学生对其感知和记录的时间,致使学生理解不深刻、不透彻,失去学习兴趣。

(三)实行多媒体教学准入制度。要求50岁以下教师必须接受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加强对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技术的培训工作,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要了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基本性能、使用方法,能熟练操作多媒体设备,自如应用教学软件,熟练掌握编制教案式课件的方法。

(四)传统的板书教学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授课教师特有的教学语言、教态(肢体语言)、板书和应变能力是最大的教学财富。当多媒体教学手段达不到预期教学效果时,要把传统教学手段、教师个人特色和多媒体辅助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多媒体课堂教学的效果。

(五)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应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教师必须提前调试教学课件,熟悉所用仪器设备和课件兼容情况。教师应准备好应对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情况下的教案,避免一旦停电或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正常教学。 禁止以下现象的发生:  1.由于临时安装、调试教学课件而浪费上课时间;  2.由于特殊原因(停电或设备故障)无法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时,教师没有及时采用传统教学方式授课,因而耽误上课,造成教学事故。

 

附:外国语言文学系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多媒体语言教室是我系教学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学秩序,充分发挥语言实验室的作用,为教师学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清洁的教学场所,我系对其使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总则

(一)爱护教室内的一切设备,严禁损坏语言教室设备,严禁移动、拆卸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插座,严禁乱动电源开关。

(二)严禁在语言教室内吸烟,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

(三)语言教室由系办公室调配,不会使用或不需使用语言教室的教师不得在语言教室上课。

(四)指定管理员对语言教室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检查任课教师使用情况;任课教师负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使用情况;各负责人做好有关记录并上报系管理员,系办公会根据记录违规对教师和学生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教师使用规定

(一)任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办公室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下课5分钟以内把门锁好交管理员处。

(二)任课教师应正确使用和爱护语言教室的设备,在使用设备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管理员报告,由系管理员派人维修,不得擅自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三)严禁任课教师在语言教室进行与该课程无关或可能损坏教室设备的活动。

(四)任课教师进入教室后应检查教师用设备是否正常,同时要求学生检查学生设备有无异常(如: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乱刻、乱画、乱写等情况),若有问题请立即向管理员报告,否则由该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五)任课教师使用设备完毕后,应按正确的步骤关闭所有仪器,并根据使用情况如实填写实验日志,再次检查学生设备有无异常,关投影仪、关电脑、关灯及电扇或空调,待学生全部离开后关好窗、锁好门才能离开。

(六)任课教师在各班第一次使用语言教室时,应宣读语言教室管理规定,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要求学生固定座位并提供座次号名单,以便追查责任人。

(七)教师应严格按照我系提供的《外语系教师使用语言教室程序》正确使用,若未按我系规定使用,造成损失,该教师承担责任。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若发现学生违规使用,应立即予以制止并纠正其错误行为,若无视学生违纪行为,造成损失,该教师承担赔偿责任。

三、学生使用规定

(一)学生在使用语言教室之前应了解其管理规定,学会正确使用,由班长给老师提供固定座位的名单,座位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换。

(二)学生每次使用时应首先检查座位上设备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乱刻、乱画、乱写等情况,若发现情况应立即上报老师,否则由该生承担责任。

(三)严禁在乱动除本人座位以外的任何设备(特别是讲台操作系统)。

(四)保持语言教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教室用餐、吃零食,喝饮料;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墙壁、窗帘、桌椅、镜子上乱涂、乱画、乱刻、乱写。

(五)严禁乱动座位上各种设备,在老师指导下正确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老师,由老师解决。

(六)下课后,学生应把耳机放置好,然后迅速离开教室,不得在教室逗留。

四、处罚规定

(一)教师违反本规定,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罚:违规使用3次以下,未造成任何损失的,由系进行通报批评;违规使用3次以上,未造成任何损失的,按教学事故处理;违规使用,造成500元以下损失,由系通报批评并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违规使用,造成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损失的,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并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违规使用,造成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损失的,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并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违规使用,造成5000元以上重大损失的,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并扣发全年福利。

(二)学生违反本规定,未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100元以下损失的,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视情节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100元以上500元以下损失的,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视情节予以记过处分;造成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损失的,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视情节予以留校察看处分;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处以损失2倍的罚款,视情节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三)对处罚有争议的,系办公会参照系党政联席会意见作出最终处理决定,交系办公室执行。

五、系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执行,解释本规定。

                          外国语言文学系

2016928


外国语言文学系教师使用多媒体语言教室程序

 

提前5分钟进入多媒体教室,教师准备事项,教师监督学生检查,课后关闭设备程序,检查教师设备是否正常,有问题立即报告张治昌,检查学生是否按座次表就坐,若不是应立即纠正,关投影仪(待闪烁红灯变绿后才能关总电源),关电脑,关总电源,关灯,关风扇或空调,填写实验日志,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有问题立即报告老师,检查乱刻、乱画、乱写等情况,有问题立即报告老师,首次使用宣读学生使用规定,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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