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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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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材选用、征订、评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材建设工作,根据学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成立教材建设和督查小组

  长:徐    张廷义

副组长:周利君  贺方成

  员:邹    何嗣锋   邱玉华       黄妍琪

组长全面负责教材选用、征订与评估工作的统筹管理,副组长负责教材选用、征订与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系部主任负责教材选用、征订与评估工作的具体落实,秘书协助副组长发布通知、汇总材料、完成报告。

二、教材选用

1、选用教材必须以教学计划为根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具有知识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应性,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每门课程只能选购一种教材。

2、自编教材严格限于如下情况使用:确无适用课程的教材;原用教材内容陈旧需要做更新补充的课程。

3、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根据需要择优选用教材。选用教材时,应优先考虑选用国家或省部级获奖教材、近三年新编教材、国家和部级统编教材;若选用本校教师自编的教材(或讲义),应提前一学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提交教务处和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认定后方可列入征订计划,并按要求签订用书协议。

三、教材征订

1、每年分春、秋两季按规定时间订书,其中以秋季订书为主,春季作为补订。

2征订教材必须认真负责,系部主任、学院逐级审查,严格将误差控制在3%以内。订购的教材若无特殊原因都必须使用。凡造成迟订、漏订、逾期不订、变更预订而影响教学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征订程序如下:任课教师根据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填写《外语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提交系部审核;系部主任审核系部教师提交的教材选用申请表,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重新选择教材,审核合格的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教材选用申请表,合格的教材填入《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征订一览表》并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审定后统一采购。

四、教材评估

每学期期末结束前一个月内学生填写《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材使用质量评价表(学生版)》,任课教师填写《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版)》,系部主任(课程组负责人)汇总填写《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报告(课程组版)》,完成评价后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计评价数据,并形成报告。对于整体评价不高的教材,下次征订教材时慎重选择。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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