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主、辅修及转专业实施办法》(校行办〔2017〕265号)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办〔2017〕261号)文件要求,现对2018年秋季学期我校转专业学生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17年9月18日—9月20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科
电 话:023-61638079、023-61638072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