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来渝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15 点击数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按照市委统战部、市委教育工委等《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来渝少数民族群众工作的意见》(渝统通〔2016〕63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党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与范围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及统战部、学工部和相关院系负责人。

二、联系对象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来自藏区的藏族学生代表作为重点,做到在我校的来渝少数民族学生当联必联,全面覆盖。

三、结对安排

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带头结对联系少数民族学生不少于1名,统战部、学工部和有关院系党员领导干部每人结对联系来渝少数民族学生若干名。统战部要加强协调统筹,避免出现多人联系一人的情况。

四、联系内容

(一)听取学生意见。把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作为结对联系的基础工作,通过与少数民族学生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掌握第一线情况,获取第一手材料,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诉求。

(二)帮助解决困难。认真做好联系服务、扶贫帮困、排忧解难等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真心诚意与他们交朋友,在结对联系中增进感情。

(三)落实民族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在基层有效落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坚决防止并及时纠正歧视少数民族学生、侵害其正当权益的言行,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思想工作。把思想工作贯穿到结对联系的全过程,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帮助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民族平等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帮助引导少数民族学生夯实专业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自觉成长成才,围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处理矛盾纠纷等具体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联系服务来渝少数民族学生。继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开展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结对联系活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真正让来渝少数民族学生感受温暖、得到实惠。

(二)要健全落实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征求意见、联系对象意见建议办理和办理结果回复等制度,切实做到“三个一”,即每年上门看望结对联系对象至少一次;每年给结对联系对象送温暖至少一次;每年为结对联系对象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同时,随时根据需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统战部要建立全校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工作台帐,加强督促指导和情况收集;有关院系要做好沟通协调、具体对接等,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同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结对联系来渝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参与结对联系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来渝少数民族学生联系,及时告知联系方式、联系内容等,做好相应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以好的作风推动结对联系工作,与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结合起来,与平时、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结对联系活动收到实效。

(四)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更多更好地解决来渝少数民族学生困难帮扶、专业学习、素质提升、创业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五)结对联系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统战部牵头,学工部协助,各院系参加,共同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