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校学生出国(境)开展各类交流和学习活动,我校制定发布了《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重二师发[2018]37号),明确规定了各类学生出国境项目的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现根据该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现有出国(境)学校交流项目的实际,公布2019年拟开展项目和资助方案(见附件3),项目开展以具体实施情况为准,若申请后项目未执行,可再次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和年级以项目为准;
2.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良,无违纪处分或者不在处分影响期内。
4. 具有较强的跨文化适应能力和交流能力,有独立学习生活能力,有应对挑战和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且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5. 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能够提供学习所需费用及经济担保。
6. 承诺认真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按期返校。
二、申报流程
1. 申请人根据以上公布的资助项目清单,填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境)培养项目资助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
2. 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学院确认后报国际处。
3. 国际处汇总审核结果并复核,提交至资助工作小组。
4. 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评审,主要考查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业情况、学分绩点、外语水平、受表彰和获奖情况;对个人一次拟资助金额在10000元及以上的,将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公开评审。
5. 资助工作小组将评审后的拟定资助人员名单和额度,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
1. 根据项目开展时间,申报时间分为2018年11月30日-12月15日;
2. 若申请项目中对方高校或机构在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免除了住宿费或给予了其他补贴,则学生不再享受本资助。
3.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资助原则上不超过1次,已获得国(境)外合作院校或其他全额资助的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
五、项目及资助方案
项目介绍参见附件2;资助方案参见附件3。
联 系 人:李老师;宋老师
咨询电话:61638120;61638183
咨询地点:国际学院国际教育服务中心(图书馆旁);国际处(南山校区办公楼419室)
附件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出国(境)培养项目资助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19年拟开展项目介绍
附件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学生出国(境)资助方案
学生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